安康市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康财信担保或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是由安康市财政局发起组建的市属国有地方金融企业,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直接管理。公司按照中省政策要求以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为主业,聚焦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经营主体。截至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18.13亿元,资产总额22.92亿元,净资产19.86亿元。公司内设8个职能部门,在安康各县区及西安市设立了13家分公司,从业人员122人。公司荣获省委、省政府“先进集体”表彰;荣获陕西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突出贡献奖”“银担合作贡献奖”“赋能创新奖”“先进单位”等荣誉;多次获得市政府通报表扬。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司本部法务追偿岗一级主管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95年7月至2007年7月之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及其他条件;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认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资格要求
1.学历要求。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2024年、2025年应届毕业生,民法类硕士研究生学历;
2.职业素质。诚信务实、勤奋敬业、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道德。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公司网站(http://www.cxdb.net/)、微信公众号和相关高校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18:00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简历面呈、邮递等其他方式。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
(1)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完整本人签字后的《安康市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加分项申请表》(附件3);
(2)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于同一页),个人简历、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及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如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打印)及出入境记录。
(3)提供符合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及主要荣誉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4)提供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在校期间成绩单。
4.简历投递方式
请将上述1-4项报名材料按顺序整理,所有资料扫描后以pdf格式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及文件命名格式:姓名+应聘岗位+联系方式。邮箱地址:akdb_2005@163.com。未按要求填报者,取消面试资格。
5.资格审查。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投递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面试结束后,对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投递的资料进行复核。
(三)面试及综合成绩
为确保招聘公平公正和面试科学性,面试方式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对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招聘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的)大于1:10比例的,以(GPA/4)×100×45% + 加分项,按照1:5的比例,分值从高到低确定10人进入面试。未达到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
1.面试时间具体另行通知(在公司网站发布公告或短信形式通知)。
2.面试地点:安康财富中心21楼
3.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4.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及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等。面试计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面试人员所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5.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应聘者平均学分绩点(换算成百分制)占45%、面试成绩占50%权重及加分项构成。
(1)综合成绩 = GPA/4×100×权重(45%)+ 面试成绩×权重(50%)+ 加分项
(2)加分项。财经类学士学位得3分,获校级及以上荣誉或者曾任校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校团委副书记、院系学生党组织书记得2分(任一项均可得2分,不重复记分,最高得2分)。各项加分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综合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公司网站公布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1.体检由公司统一组织在三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有关事宜在公司网站通知。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论为准。
3.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4.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1.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公司对考察对象通过查阅档案、背景调查、谈话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素养、求职动机、荣誉奖惩及是否存在不符合招录的情形进行综合评定,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因考察对象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1.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2.在公司网站、公众号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等情况。
3.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2.试用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四、福利待遇
(一) 劳动合同与薪酬
1.一经聘用,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薪酬标准按照公司现行《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本次招聘的法务追偿岗(法学硕士研究生)入职后按公司主管一级确定薪酬;
(二)社会保险
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二金)。
(三) 休假与福利
享受周末双休、带薪年休假、工会福利等。
(四)培训发展
提供相关从业培训及外出培训学习机会。
五、纪律要求
(一)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三)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重要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事项将在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公司自行组织,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组织招聘工作,谨防上当受骗。
(四)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报名条件需要咨询时,请在工作时间内联系。
咨询电话:0915-3027057
监督电话:0915-3027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