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22日10时至2025年11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915/01)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
一、拍卖标的:安康市汉滨区陵园路15号税务局家属楼4幢D单元401室
起拍价:188866.42元,保证金:2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房屋产权证号:安房权证产字第B307000-02-D401,建筑面积为58.43,其中套内面积50.32平方米,所在楼层为4层,用途为住宅,二室一厅一厨一卫。

二、拍卖标的: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62号广场大厦1幢C单元901室
起拍价:721054.54元,保证金:7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
房屋产权证号:A303100-08-1-C901,建筑面积为187.87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157.69平方米,所在楼层为第9层,用途为住宅,五室一厅二卫一厨。

本次拍卖范围包括房屋及其装饰、常规配套设施,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面室外工程等,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机器设备、工业配套设施及地下隐蔽工程。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实地看样。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天龙法拍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的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接受咨询,联系电话:13109575772。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标的物手续办理及费用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欠费及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概由买受人承担。
五、参拍资格。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在公告发布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暂无拍卖无法通知的当事人。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内(不含周末)与本院联系。
六、支付方式。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康高新区支行,账号:103287384782)。
七、成交确认。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15-331938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标的物咨询、看样联系电话:13109575772
担保公司联系电话:18590947779 (孟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