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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究 |
贷款担保人如何规避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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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财信融资担保 发布时间:2016-07-26 点击数:5107次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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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担保人签署合同时,明确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保证合同,可被视为无效合同,无需承担还款义务。
所谓担保,当借款人还不了钱时,担保人就要承担欠款所带来的连带责任。当借贷双方并不熟悉或是为了尽可能的降低出借方的损失时,担保人就出现了。贷款担保人如何规避风险,几招教你避过。
1、认清担保形式,明确责任义务
在为朋友贷款做出担保前,一定要知道担保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一般情况下有两种,第一种是永久性的担保,可能会让担保人蒙受经济损失。第二种只会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度,在担保人的信用记录上留下痕迹。
如果是永久性的担保,当欠债人无法还清贷款时,担保人将承担一部分的经济负担。即便是双方关系发生变更也无法改变。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大部分情况下,当欠款人无法偿清贷款,担保人不会受到经济损失,但是贷款额度会受到影响,并显示在个人贷款的信用记录上。所以,在成为贷款人前,应当认清担保形式,明确自己要承担的责任和履行的义务。
2、明确保证期限,合理规避风险
根据《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把保证期间分为有约定、无约定和约定不明三种。《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于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没有约定债务清偿期限的,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终止之日或自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6个月。约定保证期间的变动,须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所以,若债权人半年内没有行使权限,视作主动舍弃。担保人将不受担保责任影响。
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期限或者担保时间不明确,那么你的担保时间只是在还清期限上再加6个月。
3、确认担保情况,签订有效合同
确定担保人签署合同时,明确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保证合同,可被视为无效合同,无需承担还款义务。
在签署担保协议前,担保人应多加考虑几方面的因素。一是担保人个人的借款信誉如何,可以通过亲友、同学、单位等多渠道了解。一般,贷款人的信誉越高,风险越小。二是要考虑到贷款人的还款能力,确认其拥有一定的还款能力,再去做出担保,尽可能规避风险。三是对贷款人多加督促,在风险到临之前,督促贷款人尽快还款,防止其将本应还款的资金另作他用。
(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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